①公文拟稿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②拟写文稿要达到: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准确;
篇幅简短。
③文稿中的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日期应写具体的年、月、日。
④文稿中如要引用某份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⑤文稿中涉及计量单位时,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计量单位。
⑥用词要准确,用字要规范。
⑦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 具有
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