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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如何办理免考

自考免税程序:1。考生提交自考免试申请;2.自考办公室收集自考考生资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提交给考生,再将自考考生资料上报至该市自考办公室。3.自考办公室审核结束后,自考考生将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自考免考办理流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试用书和转免试管理模块中的免试功能提交免试申请,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完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毕业专业学业成绩原件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提交县(区)考办。

2.自考办公室收集自考考生资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提交给考生,再将自考考生资料上报给自考办公室。经自考办公室审核后,将相关证明材料和免试考生信息库报送自考办公室审批。课程免试通过后,将相关证明材料返回本人,自考办公室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

3.自考办公室审核结束后,自考考生将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此外,自考考生如果免试课程与原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替代关系,则不需要办理免试手续。

自考免考办理条件:

1、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修专科与本科课程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2.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自学考试,可免试本或专科(段)中以原专业基础知识为基础的课程。比如数学专业毕业生《高等数学(一)》或者《线性代数(经管类)》可以免试,中文专业毕业生010-3000可以免试。英语专业可免《大学语文》或《英语(一)》。

3.所有申请自考的招生均可免试自考科目,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毕业生,可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并可按规定免修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4.取得相关证书者可免试相应课程:(1)通过国家英语考试PETS-3笔试的考生可免试《英语(二)》;英语四级成绩在部分省市也可免试《英语(二)》或《英语(一)》;(2)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取得NIT 《英语(二)》模块及其他任何模块(共两个模块)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专业课(段)《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课程;(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取得全国NIT 《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证书者,可免修非计算机专业《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的课程。

自考哪些科目能申请免考

自考符合免试条件的可以免试,各省免试的条件和要求不一样。统一招生可免试合格的同名课程,同等学力第二专业,较高学力第一专业,英语和计算机证书也可免试自考相关课程

学历免考:

1.统一招生可以免试合格的同名课程。

各类大学生报考自考,部分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可适当免考。

各类高等院校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和自考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可按规定免修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免报同等学力第二专业。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段专业,可免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相同或较低名称和要求的课程。

但是有一点需要大家注意:其中非自考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免试不超过一半。

3.第一学历层次申请专业的豁免。

报考本科专业即专升本,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可免修与本科专业相同的名称、代码和学分。

此外,专业的部分毕业生可以免修相关课程,也就是说,专科及专科以上的毕业生在本科和专科阶段可以免修由原专业基础知识组成的课程。比如中文专业的毕业生可以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等。

证书免考:

1.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证书者,可免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的课程。

2.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证书者,可免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三级计算机技术资格证书者,可免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理论考试、计算机考试)《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

4.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者,可免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5.获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6.取得PETS一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

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院校和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学校的毕业生,可免修同名课程,且不低于自学考试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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