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考籍转出办理要求?
答: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成绩不得转出。
7.考生有证在报考的课程的,在课程成绩发布前不得转出。
8.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
9.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理论课程成绩无笔迹信息的不得转出。